服务条款

我们所有的交付和服务均适用以下备案条款。我们也为供应商制定了通用采购条款,可向商会索取。

第1条:适用范围

1.1 本条款适用于NetCare的所有报价、协议、任务执行及交付,包括其变更。1.2 任何对本条款的偏离,须经NetCare书面确认方为有效。1.3 NetCare发出的所有报价及其中所列价格和条件,均为无约束力且不具约束性。1.4 只有经NetCare书面确认的订单才具有约束力。


第2条:价格

2.1 所有价格均不含增值税。2.2 如已约定固定价格,但其依据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,则可作调整。在此情况下,价格将根据实际工时和材料成本与客户协商后重新计算。2.3 报价单、价目表、宣传册及优惠中的所有价格均以最终为准。


第3条:交付

3.1 如约定的交付时间无法实现,将及时通知客户。交付时间的延误不构成客户索赔的依据。3.2 经客户签字确认的交付单或注明工时的表格,视为服务按约交付的凭证。3.3 如有逾期未付账款,NetCare有权拒绝新订单或暂停已达成的订单,直至履行付款义务。


第4条:申诉/责任

4.1 对于所提供服务的投诉,须在交付后八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。NetCare应有机会在合理期限内解决投诉和/或减少损失。如客户未履行此义务或不予配合,则丧失索赔权利。4.2 如因NetCare的工作确实造成损害,客户可获得相应赔偿。4.3 仅赔偿直接损失,即因NetCare工作导致的设备或软件的可证明损坏。间接损失(如利润损失)明确不予赔偿。4.4 赔偿金额最高为NetCare就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,且不超过三个月的服务费。NetCare的赔偿责任始终以其责任保险的赔付限额为上限。


第5条:不可抗力

5.1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:自然灾害、罢工、疫情、网络攻击或其他NetCare无法控制的不可预见情况。5.2 如遇不可抗力,客户无权要求赔偿,约定的交付时间可顺延,客户无权因此解除合同。


第六条:付款

6.1 付款须在发票日期后14天内一次性完成。逾期未付,发票金额将加收每月1%利息及每次催款€25的管理费。为收回发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,包括法律费用,均由客户承担。6.2 客户不得以任何自称的债权进行抵销。6.3 对应收金额有异议,须在收到发票后立即书面提出,否则视为无异议。


第七条:解除

7.1 如一方丧失对其资产的处分权(如被查封、申请债务重组或破产),双方可在无需司法介入的情况下,通过书面确认解除合同。


第八条:禁止挖角

8.1 在合作期间及终止后一年内,客户不得直接接洽NetCare的员工或自由职业者签订合同。若有违反,客户无需额外催告即须按每次€25,000支付违约金。此罚款不影响双方其他权利,包括索赔权。


第九条:争议

9.1 凡因本协议引发的所有争议,首先应提交给独立调解员进行调解。如调解未果,争议将专属提交至斯海尔托亨博斯法院,且不影响上诉权利。


第十条:存档

10.1 本交付条款已在埃因霍温商会登记,登记号为17085365,亦可在 网站 NetCare官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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