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条款与条件

我们所有的交货和服务均受以下已备案条款的约束。我们也有供应商的一般采购条款。这些条款可向商会查询。

第1条:适用性

1.1 本条款适用于 NetCare 的所有报价、协议、任务执行和交付,包括其修改。1.2 偏离本条款的规定,仅在获得 NetCare 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。1.3 NetCare 提供的所有报价及其所载价格和条件均不具约束力,不具约束力。1.4 任务仅在获得 NetCare 书面确认后才具有约束力。


第2条:价格

2.1 所有价格均不含增值税。2.2 如果约定了固定价格,但基于该价格的信息被证明不正确或不完整,则可以偏离该价格。在这种情况下,价格将根据与客户协商后的工时和材料的最终核算来计算。2.3 报价、价目表、手册和优惠中的所有价格都保留更改的权利。


第3条:交付

3.1 如果约定的交货时间证明不可行,客户将及时得到通知。交货时间的延长不授予客户损害赔偿的权利。3.2 经客户签署确认的收货单,或描述已工作时数的表格,应作为服务按照约定交付的证明。3.3 如果存在已逾期未付的款项,NetCare 保留拒绝新任务或暂停已约定的任务的权利,直至履行付款义务为止。


第4条:索赔/责任

4.1 对所提供服务的投诉,必须在交付后八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。NetCare 必须有机会在合理期限内纠正投诉和/或限制损失。如果客户未能做到或不予合作,则丧失获得损害赔偿的权利。4.2 如果 NetCare 的工作明显造成了损失,客户可以就此获得损害赔偿。4.3 仅对直接损失进行赔偿,直接损失指 NetCare 工作明显造成的设备或软件损失。间接损失,例如利润损失,明确排除在外。4.4 损害赔偿的金额最高不超过 NetCare 就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,最高不超过三个月的服务费。NetCare 的责任始终以责任保险承保的金额为限。


第5条:不可抗力

5.1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:自然灾害、罢工、流行病、网络攻击或 NetCare 影响范围之外的其他不可预见情况。5.2 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,无权获得损害赔偿,并且约定的交付时间可以推迟,而客户无权取消合同。


第6条:付款

6.1 付款应在发票日期后 14 天内一次性付清。如果未及时付款,发票金额将按月增加 1% 的利息,每张提醒函增加 25 欧元的管理费。为收取发票而产生的所有费用,包括法律费用,均由客户承担。6.2 排除客户可能提出的任何索赔的抵消权。6.3 对要求支付金额的争议必须在收到发票后立即以书面形式提出。否则,应视为不存在争议。


第7条:终止

7.1 双方之间的协议,如果一方丧失对其财产的处置权,例如被扣押、申请延期支付或申请破产,则无需司法干预即可解除,但前提是解除须以书面形式确认。


第8条:无收购条款

8.1 在合同执行期间或其续约期间,以及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一年内,禁止联系为 NetCare 工作的员工或自由职业者以达成直接协议。违规者,客户在无进一步通知或催告的情况下,应就每次事件支付 25,000 欧元的即期罚款。此罚款不影响双方的其他权利,包括获得损害赔偿的权利。


第9条:争议

9.1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所有争议,应首先提交给独立的调解员。如果调解未能达成解决方案,争议应仅提交给设在’s-Hertogenbosch(斯海尔托亨博斯)的法院,但不影响上诉权。


第10条:备案

10.1 本服务条款已在埃因霍温商会(Kamer van Koophandel te Eindhoven)注册,注册号为 17085365,也可在 网站 NetCare 的